2021年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定义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范围:基于“医疗器械数据”,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其医疗用途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数据”主要指医疗器械产生的用于医疗用途的客观数据,如医学影像设备产生的医学图像数据、医用电子设备产生的生理参数数据、体外诊断设备产生的体外诊断数据等。

《通知》公布了揭榜任务内容:面向智能产品和支撑环境2个方向,聚焦智能辅助诊断产品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医学人工智能数据库智能康复理疗产品智能中医诊疗产品医学人工智能数据库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真实世界数据应用中心等8类揭榜任务,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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