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4月25日,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I-AIIG)受邀参加“联合国大学驻澳门研究所·2024人工智能大会”,并于大会期间成功举办“全球人工智能伦理与法规”研讨会。研讨会由研究院副院长梁正教授主持。梁教授首先对在场嘉宾及观众表示欢迎,并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当前情况与中国措施》为题作主旨报告。他指出,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的飞速发展,全球对于人工智能治理的关注明显提升。以中国、美国和欧洲的人工智能治理举措为例,三方陆续出台了多项人工制智能治理措施。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秉承“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发布了一系列主张、倡议和立场文件,推动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在国际治理方面,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联合国框架下的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机制建设与规则制定。美国在推进人工智能治理上的重点是平衡个人隐私与产业发展,主张安全、透明和非歧视的治理原则,而欧洲人工智能治理的关注重点是推进人工智能法律、国际标准和认证。尽管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风险,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仍然面临着碎片化和鸿沟加剧的挑战。联合国在2023年10月成立了“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构”,为国际社会加强对人工智能的治理提供支持和指导。梁教授建议各方应在联合国框架下携手合作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钱忆亲的报告主题为《在数字化时代正确获取数据:中国案例》。她指出,数据作为一种知识形式,是通过社会过程创造的,数据的形成和定义与人类的理解和能动性相关。因此,数据获取的过程关乎数据确权问题,而这一点也是学界长期存在争议的地方。针对公共数据、个人数据和商业数据的特点,中国制定了不同的数据获取和保护政策。中国和外国数据政策中对于数字确权的划分虽有不同但大体相似。近年来,中国的数据政策集中在企业数据政策上,数据获取政策从原始数据共享转向数据产品共享,从所有权交易转向数据的持有、处理、使用及管理权交易,但个人和企业从数据中获益是否平衡的问题尚未解决。澳门大学教授、全球法律研究系主任Rostam J. Neuwirth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制度层面》为题作主旨报告并指出人工智能监管是一项全球议题,当前各方相继出台人工智能监管倡议、条例、法规,而这些文件和措施间并没有形成有机统一,造成了全球对于人工智能监管的“过度竞争”,而非推进人工智能监管全球合作。针对此现象,Neuwirth教授提出一种解决方案是构建全球人工智能制度框架,成立国际人工智能机构。国际人工智能机构应由来自学界、产业界和公共部门的代表组成,共同推进构建多维度的全球制度治理框架。安永公司全球人工智能伦理与监管领导Ansgar Koene的报告主题为《人工智能监管全球形势》。纵观近年来全球人工智能政策和监管举措,主要国家和国际机构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使用“道德的”且“安全的”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人工智能监管呈现出六大全球趋势:核心原则;基于风险的手段;不分行业和特定行业;政策对齐;私营部门合作;国际合作。他指出,针对人工智能模型四大风险等级(无风险或最小化风险、有限风险、高风险、无法预估的风险或禁用系统),《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设置了不同等级的应对措施,这是一种基于风险的应对模式。主题发言后的圆桌讨论围绕如何推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展开,钱教授认为推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要应对来自地缘政治的挑战;Neuwirth教授提出技术改变了人类认知,人们应重新思考如何集成来推进合作;Koene先生指出现今有太多机构推进人工智能治理,缺乏机构间的有机统一与协调合作;商汤科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研究主任胡正坤认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落地应用尚不成熟,很难形成系统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曹建峰提出应促进各方达成基础共识,推进技术标准建设。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Institute for AI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Tsinghua University,THU I-AIIG)是2020年4月由清华大学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依托清华大学在人工智能与国际治理方面的已有积累和跨学科优势,研究院面向人工智能国际治理重大理论问题及政策需求开展研究,致力于提升清华在该领域的全球学术影响力和政策引领作用,为中国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提供智力支撑。
新浪微博:@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
微信视频号:THU-AIIG
Bilibili:清华大学AIIG
内容中包含的图片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评论
沙发等你来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