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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是指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
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前沿代表,发展低空经济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24年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专门提到发展低空经济,我国已有约20个省份将发展低空经济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或出台相关政策,争相布局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因其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备受关注,也已经成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方向。本文将探讨低空经济与人工智能的联系、低空经济的核心特点、国内的发展历程与政策脉络、产业图谱和发展趋势,以及人工智能赋能低空经济的机遇与挑战。
Part1 基本内涵
Part2 低空经济与人工智能的联系
Part3 核心特点
1.产业链条长
2.应用场景复杂
3.使用主体多元
4.涉及部门和领域多
Part4 政策脉络
1.我国的政策脉络
2.美国低空经济发展概况
3.欧洲低空经济发展概况
4.全球低空经济发展纵览
Part5 大事记时间轴
Part6 产业图谱
Part7 未来趋势
Part8 面临挑战
Part9 人工智能赋能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空域,以无人驾驶飞行、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空域、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带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领域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金伟认为:低空经济是以飞行应用为牵引、以装备技术为支撑、以基础设施为保障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口。覃睿的观点,低空经济是指以航空载运与作业装备技术为主要工具,以低空空域为主要活动场域,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最终产出形式的系列经济活动构成的经济领域。)
建立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应用大模型,以形成支撑低空经济的地空一体网络,实现基于人工智能的实时动态空域管理和航线分配调度,实现低空空域的智能交通管理,优化空域利用,统筹低空经济安全与发展。从低空产业链下游来看,人工智能还能促进当前低空商业模式创新,如基于飞行数据的保险定价、基于运营数据的按需航空服务等。
应用场景复杂
“低空经济+旅游”:能够提供多元化旅游产品,满足消费者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比如,具有高产品附加值的低空旅游交通主要面向中高端消费者客群,提供景区直航、私人飞行和商务飞行等服务。覆盖客群最广的低空观光主要包括城市低空观光、景区低空游览以及空中主题活动等。娱乐飞行体验主要面向具有专业低空飞行知识的消费者客群,主要包括飞行器驾驶、空中娱乐及低空体育运动等。
“低空经济+农业”:以精细化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植保无人机能够在W类空域(低于120米)范围内助力农业生产,在G类空域(高于120—300米)范围内支持林业管理。通过地面系统的实时监控与指挥,植保无人机能够完成播种、施肥、灭虫、植被保护、火情监控及促雨扑火等一系列农业生产工作。
“低空经济+物流”:智慧物流服务数字化生活。相比传统物流配送方式,无人机配送能够大幅提高效率,降低人力成本与安全隐患。近年来,顺丰、阿里、京东等企业纷纷依据自身业务特点抢先布局低空物流。
“低空经济+城市管理”:开发全新城市管理模式。“低空经济+城市管理”模式有助于扩大城市管理边界,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安保效果。在城市低空调度中心指挥下,无人飞行器能够与区块链技术、AI技术、GPS技术相结合,实现化工厂、电力电网、高速公路等场景的运营监测、流量管理等工作。
“低空经济+交通”:搭建先进低空交通网络。利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点对点”运送人员及货物的先进空中交通,是搭建城市或城际低空交通网络的关键形态。比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率先搭建城市群低空交通网络。
“低空经济+国防”:无人作战保障国家安全。以我国军用无人机“战斧H16”为例,其采用模块化设计,能够搭载多达20余种任务模块,包括激光制导炸弹、高空发射枪、空中网枪、36倍变焦侦察摄像机、干粉灭火弹等。
“低空经济+基建”: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飞速发展的低空经济将与数字经济深入结合,数字经济将为低空智联网发展提供基础,即在低空空域运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构建的智能化数字网络体系。(注:沈映春:《低空经济:“飞”出新赛道》,《人民论坛》,2024年第8期,第74-79页。)
使用主体多元
以无人机为例,根据用途无人机可划分为军用和民用无人机。军用无人机主要用于军事侦察、预警、打击和信息对抗等军事领域,通常具有性能强、灵活性高、隐蔽性强等特性。民用无人机又划分为消费级无人机和工业级无人机,前者主要满足个人消费者的航拍和娱乐需求,具有操作便利和便携的特点;后者主要用于协同或代替人工完成多种商业领域的任务,应用场景包括巡检、农林植保等领域,具备巡航速度快、续航能力强等特点。
涉及部门和领域多
我国低空经济中的空域管理由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领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协同军事航空管理单位,组织7大地区空管局、区域空管单位实施,兼顾军用和民用航空需求和公众利益,结合国家安全、飞行需求、导航、雷达、机场和自然环境等因素,不仅需要对航空器的垂直和水平分离进行控制,还包括对航空器的注册审批、航线规划、容量评估和高度分配等。
低空空域管理还涉及多个部门协作,包括民航、空军、气象等。在繁忙的空中交通时段或复杂天气条件下,空域内多架飞行器无法获知他方的飞行计划和意图,导致飞行冲突;某个空域进行空置管控,导致相邻空域飞行器严重阻塞;飞行器遇险后信息传递不畅、决策迟缓造成救援时间延误。
国家将“低空经济”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其发展,近年来颁布的低空经济政策如下:
序号 | 时间 | 文件/会议 | 主要内容 |
1 | 2010.8.19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 | 正式开启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提出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分类划设低空空域、加快推进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构建低空空域法规标准体系、建立高效便捷安全的运行管理机制、 加强低空空域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通用航空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飞行人员培训机制、加强低空空域飞行安全监控和管理、建立低空空域管理评估监督机制等 |
2 | 2016.5.1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包括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强化全程安全监管等内容 |
3 | 2018.9.28 | 中国民用航空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 包括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的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的运行管理等重点内容 |
4 | 2019.5.14 | 民航局空管办《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包括加强无人驾驶航空运行顶层设计、建立并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统筹开展试点示范运行、推进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模式。建立基于胜任力的人员资质管理体系、建立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重点内容 |
5 | 2021.2.24 | 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 首次将“低空经济”概念写入国家规划。包括优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推进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推进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内容 |
6 | 2021.12.14 |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 | 包括构建一流的民航安全体系、建设一流的基础设施体系、发展一流的航空服务体系、健全生态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构筑坚实有力的战略支撑体系、打造现代化民航治理体系等内容 |
7 | 2022.06 | 民航局《“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 | 《规划》从通用航空服务领域多元、特点各异出发,按照“五纵两横”组织框架,明确重点任务 |
8 | 2023.06 | 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 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操控员管理、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
2023.10.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 | 包括构建协同高效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开放融合的绿色航空产业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示范应用体系、构建安全有效的服务保障体系等 | |
9 | 2023.10.30 |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物流运行通用要求第1部分:海岛场景》 | 规定了应用于海岛场景从事物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的通用要求 |
10 | 2023.11 | 国家空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 明确提出空域用户定义并提出空域用户的权利、义务规范 |
11 | 2023.12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 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 |
12 | 2024.3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 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提出“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
13 | 2024.3.27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 包括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深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推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构建高效融合产业生态等重点任务。提出“加快通用航空技术和装备迭代升级,建设现代化通用航空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中国特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为培育低空经济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各地政府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以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
序号 | 地区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文号 | 发文部门 |
1 | 北京市 | 2024.5.15 | 《北京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2 | 上海市 | 2024.8.16 | 《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沪府办发〔2024〕13号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3 | 广东省 | 2024.5.21 | 《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粤府办〔2024〕6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4 | 浙江省 | 2024.8.7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24〕20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5 | 江苏省 | 2024.9.4 | 《关于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苏政办发〔2024〕28号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6 | 山东省 | 2024.7 |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意见的公告 | 鲁工信发〔2024〕13号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7 | 山东省 | 2024.4.22 | 《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
8 | 安徽省 | 2024.4.1 | 《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 | 皖发改高技〔2024〕160号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
9 | 湖南省 | 2024.6.13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湘政办发〔2024〕20号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10 | 江西省 | 2024.8.9 | 《江西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 |
11 | 黑龙江省 | 2024.7.29 | 《黑龙江省加快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 ||
12 | 湖北省 | 2024.7.18 | 《湖北省加快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鄂发改民航〔2024〕211号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 河南省 | 2024.7.5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 豫政办〔2024〕33号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14 | 陕西省 | 2024.7 | 《推动低空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7年)》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15 | 四川省 | 2024.6.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川办发〔2024〕24号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16 | 内蒙古自治区 | 2024.6.19 | 《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
17 | 西藏自治区 | 2024.6.11 | 《西藏自治区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18 | 河北省 | 2024.5.31 | 《关于加快推动河北省低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冀工信装〔2024〕78号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19 | 山西省 | 2024.5.16 | 《山西省加快低空经济发展和通航示范省建设若干措施》 | 晋政办发〔2024〕25号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美国低空经济发展概况
美国自1978年开始对私人飞机开放3000米以下空域后,大大促进了其低空经济的发展。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于2020年6月发布了最初的城市空中机动UAM(Urban Air Mobility)运营概念(ConOps) v1.0,以描述新的未来运营环境。UAM是先进空中交通(AAM)的一个子集,是美国联邦航空局、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和工业界的一项倡议。AAM计划旨在开发一种航空运输系统,利用创新的飞机、技术和操作,在以前没有航空服务或服务不足的地方、区域、区域内和城市之间运送人员和货物。AAM支持广泛的客运、货运和其他在城市和农村环境之间的运营,而UAM则专注于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航班运营。
欧洲低空经济发展概况
在欧洲,低空经济同样被视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正致力于制定适用于UAM和无人机的监管框架,以确保低空空域的安全和高效利用。2022年3月24日,欧洲航空安全局发布了全球首个UAM垂直起降场设计指南。
欧盟在其《欧洲新产业战略》(A new industrial strategy for Europe)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包括飞行汽车在内的新兴交通工具的发展。这一战略强调,通过创新技术提升欧盟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并推动环保型交通工具的应用。欧盟的科研与创新框架计划 “欧洲地平线计划(Horizon Europe)”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用于开发和测试飞行汽车技术。该计划鼓励跨国合作和技术共享,推动飞行汽车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欧盟企业如PAL-V、Lilium和Volocopter等,积极研发飞行汽车技术,产品已经进入测试和认证阶段并获得了部分市场准入许可。
全球低空经济发展纵览
全球低空经济发展至今先后经历了早期应用探索阶段和规范化发展阶段。早期由于低空技术不成熟,以低空旅游和在农业、工业的探索应用为主。18世纪末,热气球技术在法国巴黎试验成功,后热气球观光活动在法国迅速传播,可谓是低空经济的开端。1980年,日本公司洋光(Yoichi Inoue)在农业领域使用遥控直升机进行农业作业。2006年,英国石油公司(BP)首次使用无人机进行海上油田平台的监测,标志着无人机在工业领域的实际应用。
2010年以后,随着低空飞行技术的愈发成熟和应用的多元化,规范化监管成为这一时期各国低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2016年,NASA与FAA合作推进美国UTM(无人机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同年FAA发布第107号法规,规定了商业用途的小型无人机的运营规则。2018年,欧盟修订《第2018/1139号法规》,将欧盟管理权限扩展至所有的无人机。2019年,欧洲航空安全局发布了两部无人机通用条例,进一步规范欧洲无人机的标准和运行要求。2020年,FAA发布了远程标识(Remote ID)法规,要求大多数无人机在飞行时能够广播身份和位置信息。2021-2023年,包括英国、美国在内的多国试行空中出租车。亚马逊于美国部分地区使用Prime Air无人机送货。
2009年10月,国家空管委召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研讨会,会议明确要“适时有序开放低空飞行区域”。
2010年12月,国家空管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管理改革的意见>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低空空域逐步开放的发展道路。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概念写入国家规划。
2023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4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2024年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加快通用航空技术和装备迭代升级,建设现代化通用航空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中国特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为培育低空经济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图片来源:36氪研究院)
eVTOL(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全称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是指以电力作为飞行动力来源且具备垂直起降功能的飞行器,通过垂直起降摆脱了对传统机场的依赖,也提高了飞行器的安全水平和环保性,还具有智能操作、低成本、低噪音、易维护等优势。
目前,eVTOL航空器仍处于概念设计阶段,我国尚未制定针对eVTOL的专项监管法规。适航取证方面,涉及无人驾驶部分依据无人机监管相关法规,而有人驾驶eVTOL作为特殊类别航空器以“一事一议”模式进行审定。适航审定方面,需通过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方可进行商业化的制造和销售。
无人机是指由控制站管理(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主要特征含无人驾驶、远程操控、超视距飞行等。民用无人机已经成为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的主力机型,2023年产业规模达到1,174.3亿元,同比增长32%。从细分类别看,工业级无人机在应急保障、巡检、农林植保等领域应用不断加深,已占据民用无人机市场的主导地位。
直升机是20世纪航空技术中极具特色和重要性的创造之一,拥有垂直起降、空中悬停、灵活性高等优势,在紧急救援、交通监管、城市旅游等场景中有广泛的应用。中国直升机市场稳步增长,根据航空工业数据,2022年中国民用直升机机队规模为1,037架,飞行时间约20万小时;到2032年有望超过2,000架,飞行时间有望达到近50万小时。从应用领域来看,我国民用直升机重点应用于石油服务(年飞行量占比22.5%)、空中巡查(12.5%)、航空喷洒(12.5%)、航空护林(11.5%)等领域。国际巨头占据我国民用直升机大部分市场份额,罗宾逊、空客、贝尔等企业凭借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完善的服务网络占据国内市场95%的份额,国内供应商(以中航工业为代表)市场份额仅5%左右。
空管系统(简称CNS/ATM系统)是利用技术手段对飞行器进行监视和控制,以保障飞行秩序和安全的系统,是低空经济产业的重要基础支撑。空管系统的通信、导航、监视(CNS)部分属于外围设施范畴,空中交通管理系统(ATM)是空管人员实际用于管理空中交通运输的信息处理系统。
未来,随低空经济领域政策助推、技术更新迭代,低空空域利用率加速释放,空管系统需求量将进一步扩大,中信证券预计到2027年,全国低空空管系统的建设规模有望达到280亿元-560亿元。
其一,空域因素是影响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因素。传统上,我国空域管理采用“空军主导、条块分割”模式,强调空域资源的主权性、国有性、安全性,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低空空域的公共性、经济性、价值性。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关键是要明确标准,简政放权,提高空管运行效率,精细化管理空域资源,“管住该管的,放开该放的”,维护好空中飞行秩序,寻求航空效益和航空安全之间的平衡。
其二,低空空域立法当前立法层级较低,立法数量较少,无人机飞行批准程序复杂且飞行高度受到严格管控,无人机产业的安全风险也无法忽视,飞丢、伤人、扰航、侵犯隐私、侵入要地、污染环境等事件频发。在空域管理立法改革层面,既需要破除部分僵化的规定,也需要法律来保障低空经济产业的安全底线,做好精细化立法,在做好有针对性立法的同时,以常态化监管促进低空经济创新发展。
其三,低空经济的大规模应用面临安全托底问题,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等多个方面,当前存在监管技术手段跟不上、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飞行密度增加势必造成安全风险激增。国家制定较高效力层级的法律规范,确保无人机产业发展有法可依;同时对低空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设定安全红线,设立相应的责任划分规则与权利救济机制;需要实施体系化、全过程的内外部合规制度,明确低空经济领域数据收集和处理的权限。(注:法治网:《“低空经济”起飞,法治如何护航?》,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10/18/content_9070742.html)
人工智能赋能低空经济,主要是基于人工智能的场景依赖性、数据聚类性、模型参数性、结果预测性。从应用层面上,涉及智慧城市建设,智慧交通运输,智慧路桥监测, 智慧农业农村四个方面。
其一,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有巨系统、大数据来支撑,赋能城市低空交通的规划、运行和管理。AI赋能低空交通,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比如在医疗急救,消防减灾,公共安全等领域,保障应急资源及时准确到位;进一步提高居民日常生活质量,在个体出行,快递配送等,提供更加即时和便捷的选择;推动城市经济创新和就业增长,发展低空旅游观光,物流供应链等新型产业。AI与低空飞行器的结合,全面准确地监控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状况,识别潜在危险或威胁,比如预测交通拥堵、事故发生概率;预测人流聚集、公共安全事件和犯罪行为发生概率;还能实时精准地从空中监测城市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 比如空气污染程度,热岛效应,道路状况,水体状况,生态系统等,将采集到的数据经过智能算法进行分析,识别潜在的污染,陈旧,紊乱等环境劣化因素,制定并实施准确有效的应对策略。
其二,通过海陆空无人系统产业的协同发展和技术跨界融合,可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交通网络,赋能智慧交通运输发展。AI技术进步和低空经济发展,空中交通将成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无人机能够缓解地面交通的压力,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交通服务。例如, 在城市高峰时段,通过无人机进行空中通勤,可以大大缩短通勤时间,减少交通拥堵,提升城市的运行效率。通过无人机技术,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管理, 提高城市的智慧化水平。
其三,通过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和大数据分析功能,能够重塑智能路桥管理的新篇章。我国是世界桥梁大国,2023年底,已建成公路桥梁达107.93万座。桥梁作为连接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其安全性与稳定性至关重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桥梁可能面临各种损伤和老化问题,超过40%的桥梁已进入病害高发期。利用巡检无人机高分辨率图像和视频记录桥梁的变化情况,实时精准测量,捕捉桥梁状况,识别裂缝、腐蚀、锈蚀等结构损伤、老化等问题,自动生成满足定检要求的数据报告,精准判断损伤,关键是能预测桥梁结构的疲劳寿命和日历寿命,给出剩余寿命。
《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
36氪研究院,《2024年中国低空经济发展指数报告》
前瞻产业研究院,《2024年中国低空经济报告——蓄势待飞,展翅万亿新赛道》
审核丨梁正 鲁俊群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Institute for AI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Tsinghua University,THU I-AIIG)是2020年4月由清华大学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依托清华大学在人工智能与国际治理方面的已有积累和跨学科优势,研究院面向人工智能国际治理重大理论问题及政策需求开展研究,致力于提升清华在该领域的全球学术影响力和政策引领作用,为中国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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