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采用人类监督措施使得监管人工智能系统的决策过程成为可能,例如通过让人类负责监督系统,或者在上游开发人工智能系统以使其能够接受监督。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要求进行人类监督的要求体现在多种规范性来源的多种监管形式中。一方面,它加强了人工智能系统用户的问责能力(例如,要求他们进行某些检查),另一方面,它更好地保护了受到人工智能决策影响的个人(例如,允许他们请求对决策进行审查)。在欧洲背景下,AI法规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这些系统的专业用户,即部署者)施加了义务,包括在人工智能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引入人类监督工具,包括通过设计(以及部署者的实施)。因此,欧盟立法者比过去更进一步地“明确规定”了人类监督的法律要求。但是,它并不打算提供所有实施细节;它呼吁标准化机构根据AI法规第40条的基础上技术地详细阐述这一要求(以及第III章第2节的所有要求)。在这种多层次监管背景下,应特别关注人类在人工智能决策过程中的地位问题。事实上,根据是法律还是技术标准来规定人类监督的轮廓,人工智能的“监管治理”是不同的:其性质、内容和范围都是不同的。这种分析是法律专家为确保人类监督和人工智能的可信度的有效性而做出(或将要做出)的贡献的核心思想,涉及到监管的制度形式和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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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
- 解决问题人工智能的监管问题
- 关键思路在全球治理中,采用人类监督措施来规范人工智能(AI)系统的决策过程,以加强用户的责任和更好地保护受影响的个人
- 其它亮点欧盟AI法案对高风险AI系统提供者和部署者实施人类监督工具的义务,强调了人类在AI决策过程中的地位,但并未提供所有实施细节,呼吁标准化技术来技术化这一要求
- 关于人工智能监管的研究还有很多,例如《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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